于情于理于法,她都可以拒认亲生父母_新闻频道

近日

江苏东台一女子称

亲生父母因她是女孩

出生时将她抛弃

自己19岁时

他们找来相认

自己拒绝后遭到了亲生父母的谴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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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情于理于法,她都可以拒认亲生父母

于情于理于法,她都可以拒认亲生父母

生下后就被送走

19岁时找来相认

“我出生的时候他们家楼房已经建好了,经济能力是可以的。”当事人骆女士介绍,她于1998年出生,因为是女孩就被亲生父母送走。2000年,亲生父母生下了弟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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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骆女士19岁时,她的亲生父母过来相认。骆女士拒绝后,遭到了对方的谴责。“他们以各种理由和借口给我打电话,谴责我没良心。”骆女士说,近期,亲生父母那边又找人来说,弟弟交了女朋友,让自己和弟弟好好相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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