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识是奋进的动力。要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,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。
新时代以来,面对“经济体制深刻变革,社会结构深刻变动,利益格局深刻调整,思想观念深刻变化,凝聚改革共识难度加大,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”,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,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广泛凝聚了共识。
由于在工作中经常碰到“老人自己指定监护人”的诉求,一位律师提出建议,增设有关公民按自己意愿选择监护人的规定。后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总则第三十三条采纳了这一建议,“老婆婆的意愿被写进了法律”。2015年至今年4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就183件次法律草案征求设在全国各地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27880多条,其中有3200多条被立法研究采纳。
“人民群众不仅是浩瀚的力量之海,也是浩瀚的智慧之海。”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、所创造的经验、所拥有的权利、所发挥的作用,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,就能把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。实践充分证明:“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,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。只有充分尊重人民意愿,形成广泛共识,人民才会积极支持改革、踊跃投身改革。”有了人民的支持和参与,全面深化改革就有了最坚实的依托、最强大的底气、最澎湃的动力。
“中国这么大,不同人会有不同诉求,对同一件事也会有不同看法,这很正常,要通过沟通协商凝聚共识。”实践告诉我们,思想认识不统一时要找最大公约数。改革进程中,哪些是可以“求同”的?哪些是可以通过做工作、形成或转化为共识的?哪些是可以继续“存异”的?“把最大公约数找出来,在改革开放上形成聚焦,做事就能事半而功倍。”